13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7月上旬开始,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联合荔湾区运政稽查部门,对原同德货运市场周边的沙基东等一带近期冒出的无照货运经营点进行整治。执法人员分别对4户涉嫌无照经营货运、超范围经营、存放假冒伪劣货物的店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场封存货物一批。
对涉嫌无照经营货运涉案金额较大另1宗案件已移交运政部门处理。货运市场投诉居高不下
据统计,广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每年接到有关货运市场的投诉举报都有数百宗。
首先,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问题突出。有的既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严重影响合法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有的甚至“打一枪换一地方”,骗取托运人价值较大的货物后逃之夭夭。
其次,货运合同问题多。现行的货运合同由各业户自行印刷,格式和内容极不统一和规范,不公平不合理,利用合同进行欺诈,蓄意骗货等。
再次,托运人索赔难。因货运涉及金额一般较大,多数业户属小本经营,无力承担大额赔偿费用。一些承运人特别是非法承运人往往变更经营地址甚至关门停业来逃避赔偿责任,托运人要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损失较难。规范市场有“四大良方”
有关人士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可采取“四大良方”加强监管:一、由有关部门联合建立货运市场的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对货运市场及经营主体的审批、登记、管理权;二、取缔无证从事特种行业货物运输和无照经营者;三、尽快制定并在该行业广泛推广使用运输合同规范文本;四、成立行业协会、制订行业内的“诚信公约”,营造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氛围;同时,建立科学、公允、公正的评级标准与操作守则,定期公布商业信誉好和信誉差的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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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货运|2006年11月9日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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