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深圳物流 广州物流 东莞物流 珠海物流 惠州物流 中山物流 番禺物流 佛山物流 汕头物流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企业大全 公路货运 铁路货运 航空货运 海上货运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中山物流 >> 货物包装规定
货物包装规定
货物包装
货物包装规定
货物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

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及重量、运输环境条件和承运人的要求,采用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适应的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

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本页展示"货物包装"的相关资讯,所有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若涉及到版权问题,请来电,我们将立即删除。
|编辑整理:|货物包装|2006年11月9日14:40|

 相 关 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 
中山物流公司
  城市专区
·深圳物流 ·广州物流
·东莞物流 ·珠海物流
·惠州物流 ·佛山物流
·汕头物流 ·番禺物流